品牌是统治我们的“第二政府”。品牌使人类既变成精神囚徒又变成消费囚徒,它让大众心甘情愿多付钱,还得感激它!
品牌带来的不是消费者正确的信仰,而是消费者的共同信仰。这就是品牌的可怕之处。
如果说政府规范了民众的生活行为,那么品牌则规范了大众的消费行为,如果说政府构建了社会的文化价值,而品牌则构建了产品的消费价值,如果说政府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那么品牌则掀起一次又一次的消费运动。
看看大众消费品牌的一些场景吧,几乎所有的女性,都以手提Lv包,身穿阿玛尼服装而自豪,或者为未来拥有这些品牌成为自己的生活梦想,所以我们常常看到这些品牌店前面的消费者排着长队焦急等待购买的壮观场面。
在iphone和ipad专卖店前面排队的人群拥挤不堪,不少人葚至在开门前提前一夜就在这里排队,年轻人都以拥有iphone和ipad作为消费的崇高追求和在同伴面前炫耀的资本,居然有一个中学生为了有钱买ipad和iphone偷偷到医院把肾卖掉。
这就是品牌的力量,就是“第二政府”在大众面前树立的一面又面消费的旗帜,每一面品牌的旗帜都让大众仰望,它在我们的上空猎猎作响,它就号角,吹响了大众消费的步伐。这些品牌的号角让大众激动,让大众狂奔,让大众迷恋,让大众忘掉产品本身的基本价值,让大众为些附加的精神价值而趋之若鹜,在品牌旗帜的指引下形成了大众消费的万马奔腾的景象。
品牌使大众忘了成本,没有人再去计较一个品牌产品的真正生产价值,大众迷恋在产品的附加价值中。在品牌旗帜和号角的鼓动下,大众迷失了自己,大众失去了自己。没有人再清醒地思考一下购买这个产品的基本价值,基本用途。
没有人去质疑,没有人再冷静下来清醒地思考,买一块手表真正的基本用途,人们反而把戴一块劳力士表当成了身份的象征,消费者算什么,消费者就是消费的工具,这就是强大品牌令人神往的张力。
强大的品牌高高在上,强大的品牌令人震撼,强大的品牌令大众畏惧,强大的品牌令人神往,它驱动着大众的消费行为,它定义着消费的价值,品牌就是消费者心中的神,它让大众失去了基本的理性判断力,它让人痴让人狂。
品牌可以欺负消费者,可以欺负大众,品牌有这种力量。从某种程度上讲,品牌几乎可以无所不能,所以我们看到一些品牌即使被曝光有品质问题,这些品牌仍然屹立不倒。
营销就是战争,品牌就是“第二政府”。营销不仅是一种本能,更是一种创造。营销制造品牌,就如军事需要制造导弹一样。但品牌比导弹厉害!
品牌是思想性的,人们可以抵御军队的入侵,却不能抵御思想的入侵。因为品牌打造的不是消费者真正的信仰,而是消费者的共同信仰。这就是品牌的可怕之处。
控制了市场就控制了财富,品牌可以从市场中任意索取财富,想多就多,想少就少。
对于消费大众来说,品牌就是法律,品牌就是标杆,品牌给消费者行为以规范,品牌没有议会和国王却统治得比任何一个政府更长久。
伟大的品牌可以说是国家的“第二政府”。
工厂是羊,品牌是狼。缺乏品牌的工厂不重要,工厂本身数量也不重要,“羊多羊少难不倒狼”。
所以,中国人必须构建我们自己的品牌。我们总不能把我们的市场建成别人的巨大的军械区,里面堆放的都是外国人的导弹。
与产品营销相比,国家营销比企业营销更可怕,因为它撬动的是世界大众的思想,它能够让一国人民对另一国家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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